导航菜单
首页 >  长江大学地物学院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研  >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长江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公告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长江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公告

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鄂高考〔2019〕23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为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现场确认工作,结合我校考点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确认安排

全国统一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6日--11月10日 (逾期不再补办),我校考点考生分段报名时间如下:

(一)武汉校区应届本科毕业生

11月8日上午(上午8:30-12:00)

我校地科学院、地物学院、油工学院、资环学院、艺传学院、工程技术学院(武汉校区)应届生现场确认。

地点:长江大学武汉校区管理中心二楼会议室(食堂对面)。

(二)荆州校区应届本科毕业生

①11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我校机械学院、电信学院、化工学院、城建学院、信数学院、计科学院、物电学院、教育与体育学院应届生现场确认。

②11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我校外国语学院、农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生科学院、动科学院、园艺园林学院、医学部、临床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文学院、艺术学院应届生现场确认。

③11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我校文理学院、工程技术学院(荆州校区)应届生现场确认。

地点:长江大学东校区团委一楼(东门水池往南100米工字楼)。

为了让考生顺利报名,请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严格按照安排的时间有序进行。

(三)往届毕业生现场确认安排

11月9日-11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地点:长江大学东校区团委一楼(东门水池往南100米工字楼)。

二、现场确认手续

1.考点接收考生生源范围

(1)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含长江大学文理学院、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2)荆州地区(荆州区、沙市区、江陵县、公安县、松滋市 、石首市、监利县、洪湖市、荆州经济开发区)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往届生。

2.资格审查

现场确认时,将对考生的证件严格审核。

(1)应届本科毕业生

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请在复印件右上角注明网上报名号)。

(2)往届毕业生

①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请在复印件右上角注明网上报名号);

②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③长期在荆州地区工作但户口未随迁到荆州的外省籍往届考生,提供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出具工作所在地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

(3)现役军人考生

省内驻地部队出具的证明。

有效身份证件。按照总参谋部要求,军人在执行非军中事务时应使用居民身份证,军人报名考试时应出示居民身份证。军人考生尚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须出示军级主管单位《未办理身份证军人报考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证明》方可进行信息确认和电子照相。

(4)没取得毕业证的我省自考本科生

在我省注册,未取得自考本科毕业证的在籍自考生,报考时须出具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开具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申请表》。未取得毕业证的网络教育考生报考时须出具所就读高校开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

(5)退役大学生士兵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因证书已存档不能提供原件的,由存档部门加盖公章并予注明的“证书复印件等同原件使用。

3.摄像

(1)采集:使用教育部的现场照相程序采集考生居民身份证信息,然后电子照相,报考点打印出两份《报名情况登记表》。考生校核《报名情况登记表》上的报考信息及照片并签字确认,同时签署《2020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考试诚信应考承诺书》(见附件1)。

(2)交表: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一律不得修改。签字确认后的登记表和承诺书报考点留存一份,考生留存一份,考生交完报名表后现场确认结束。

(3)因二代证损坏等原因识别仪无法读取的考生,必须出示派出所出具的带照片并加盖骑缝章的身份证明、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的证明,方可进行信息确认和电子照相,尽快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新证,并在校12月10日前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行政楼213)补采集身份证信息。

其他无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予进行信息确认。

因考生自身原因,如:网报信息不准确,弄虚作假,学籍学历不能认证等,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导致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拒绝报考,报名费将不予退还。

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未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而造成报名点不予现场确认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报考点工作人员在审核考生资格时,若发现考生持伪造证件报考的,将立即暂扣其所持身份证,并通知公安机关。

4.学历校验没通过的考生

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学生证。2001年以后高等学校发放的学历证书的信息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

(1)学籍或学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应出具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认证报告原件交所报考单位,复印件交现场确认点,现场确认时未能提交认证报告的,不予现场确认。

其中,属于毕业后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学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出具公安部门的信息变更证明。

属于本科入学信息中身份证号错误未更正,学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出具本科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的学籍证明。

属于其他情况导致审核未通过的,须提供证实认证报告和考生身份为同一人的关联材料。

(2)已在做学历认证报告但报告还未拿到的,考生出具办理学历认证报告回单,并书面承诺在招生单位要求时间内取得报告并交所报考的招生单位核验,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3)军校毕业生,学历学籍审核未通过的,若考生是报考军校的,由其所报考单位核验考生身份确定是否同意确认,若考生是报考地方高校的,按上述(1)、(2)办理。军校应届毕业生,学籍审核未通过的,若报考地方高校的,由其就读军校出具证明,后期入学时进行学历的核验。

(4)2019年6月份毕业的省内自考生,学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出具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核发的学历认定书。

(5)2000年前毕业,学历信息未上网,学历审核未通过的,按上述(1)、(2)办理。

(6)持国外学历,学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三、补报名

只对选错考点的考生进行补报名,补报名时间11月6日-9日。

补报名流程为:

1.考生向考点提交书面申请;2.报考点给考生发放校验码;3.考生凭校验码登录研招网填写报名信息,原已有报名信息的应先取消再新增;4.网上缴费;5.补报名成功的考生于第二天到我校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要求现场确认或者现场确认不通过的,报名无效。

四、报名费收费标准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鄂价费规[2013]215号)的规定,参加初试的考生报考费考三门的为130元、考四门的为190元(公共科目每生每科35元、专业综合科目每生每科60元),考两门的(MBA、MPA、MPACC)为160元,推荐免试生报考费190元。

五、考生自带文具要求

1.2B铅笔2-3支或自动笔1支、笔芯1盒;

2.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2-3支;

3.橡皮擦1块;

4.三角板2个(45度三角板和30、60度三角板各1个);

5.透明垫板1个;

6.透明文具盒或包装袋1个(禁止使用铁质文具盒)。

六、准考证打印

2019年12月14-23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使用A4幅面白色纸张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不得添加任何文字、图案。

七、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八、考风考纪

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代表国家意志。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自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如有违法、违规、违纪和弄虚作假行为,根据《教育法》《刑法修正案(九)》和教育部33号令的相关规定,以下行为涉嫌违规、违法,在给予停考1至3年的处罚后还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组织团伙作弊的;

2.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3.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4.请他人代替或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5.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参加考试的。

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何过程,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九、考点建设

1.2020年长江大学考点将加强同公安部门和无线电管理部门的协作配合,利用无线通讯干扰车对考场周边异常无线信号进行监控,严厉打击团伙作弊,严厉打击参与“枪手”替考活动的行为;严厉打击销售、购买及使用电子通讯作弊工具的行为。

2.所有考场将安装手机屏蔽仪,使用金属探测仪和电子狗等先进的技术设备,以防范和杜绝使用电子通讯等高科技作弊工具的行为。

3.每场考试实行考场“违纪公告”,对考试中违纪学生现场张榜公布。

4.所有考场配无声挂钟。

5.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没有身份证或因身份证损坏等原因无法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得入场考试。

附件1: 2020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考试诚信应考承诺书

附件2: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长江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流程图

 

 

                                          长江大学研究生院

二○一九年十一月二日

 

 

 

 

附件1

2020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考试诚信应考承诺书

我报名参加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我已阅读并了解了《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报考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有效。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2.服从考试组织部门的管理和安排,主动配合监考人员进行金属探测器安检、居民身份证核验等。

3.2019年12月14日-23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色纸张打印。不涂改准考证上的任何信息,不在准考证上(包括正反面)写任何内容。

4. 妥善保存自己的居民身份证,保证在考试时使用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如无居民身份证或居民身份证芯片损坏无法读取信息,不进场考试。

5. 按规定携带文具参加考试。保证不将书刊、报纸、稿纸、资料、无线通讯工具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及收发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等违规物品带入考场。鉴于考场配有挂钟,不携带手表等计时工具进入考场。

6.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法规、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考试作弊涉嫌违法,如有违犯,接受司法机关按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进行的处理。(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报名号:            考生签名:             时间:

附件2: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长江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流程图

 

 

 

 

 

到  

询                                         在复印件上注明网报号

 

 

 

 

 

 

 

 

 

 

★ 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未现场确认或未交《报名信息表》的考生本次报名无效。

相关推荐: